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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术委员会(含四个专门委员会与分会、五大学部)在学校行使学术权力。

学术委员会在学术发展、学术评价、资源配置等方面形成的重大决议或建议,需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决策。

校学术委员会(及其统一概念下的四个专门委员会)行使校级学术权力。

学院的三个分会行使院级学术权力。

五大学部作为校、院的中间层行使学术权力,主要开展学术评价与学术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