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规范学术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及相关规定,学校对《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进行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现将修订后的章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2017年修订)
南京农业大学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