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规范和加强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35号令)、《南京农业大学章程》(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76号)和《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2017年修订)(校发[2017]138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对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进行制定,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相关委员会挂靠单位或学院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南京农业大学章程》和《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2017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学位评定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学位评定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南京农业大学学位委员会章程》(试行)(校发[2009]107号);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术分委员会议事规则。
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需经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通过,于7月3日前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联系人:郑艳妮(行政南楼A717)
联系电话:84396335
电子邮箱:xueshu@nja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2.《南京农业大学章程》
3.《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2017年修订)
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