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南京农业大学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处网站!

政策文件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落实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7〕24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改办函〔2017〕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经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南京农业大学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切实为学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向院系放权,向研发团队和领军人物放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结合学校“1235”发展战略,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设置机制

(一)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

制定《南京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按类型、分层次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突出自我诊断式评估,以评促建,强化退出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制定《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存量调整,优化结构,激发活力,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引导学位授权点重视人才培养和培养质量。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制定博士硕士学位点授权审核工作方案,侧重结构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不断优化学位点结构,鼓励学位授权点内涵发展,形成特色优势,主动服务需求,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

(二)改进本科专业设置

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十三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将专业发展规划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强化学院在专业设置与建设过程中的自主地位与作用,建立专业建设责任人制度。依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主动适应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对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深入对接社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战略,编写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确保专业设置科学合理。依据校内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定期(两年左右)对全校所有专业进行评估。建立专业和人才培养社会需求调查及评价反馈制,形成专业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

二、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

(三)积极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

根据学科发展和学院教学科研实际,制定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编制和岗位管理办法,扩大学院用人的自主性。制定实施《南京农业大学教师编制管理办法》,探索固定编制和动态编制相结合的模式。根据教育部、中编办下达的人员总量,纳入总量管理的人员享有相应待遇和保障。将专任教师纳入总量管理范围,保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为非教学科研人员建立一系列配套政策,保障该类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增强管理和服务队伍的活力。

(四)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

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分类管理,定岗定责。制定实施《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分类分型分级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合理设定岗位名称、岗位数量、结构比例、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标准,实现“岗位、职责、贡献、薪酬”相匹配的岗位管理模式。

(五)自主设置内设机构

根据学校职能和发展目标任务,贯彻学部制改革,探索学术性机构独立设置,合并或撤销相应机构,取消经营性机构行政级别,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进一步深化管理人员职员制改革。明确各级职员岗位的职责、基本工作量和绩效目标,以岗位考核为依据、绩效分配为基础,引导并激发管理人员积极创新创优、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和水平提升。

三、改善学校进人用人环境

(六)优化学校进人环境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进人要求,规范进人程序,将学术权力下放至学部和学院,教授负责学术评价,客观、独立行使学术权力。建立学院、学部和学校引进和招聘三级质量保障体系,由学院初筛候选人并提出新教师候选人,学部面试并确定人选,学校审定人选。

(七)完善学校用人管理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做好人员聘后管理。对总量内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讲座教授、校外兼职教师、非编人事代理人员、租赁人员等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逐步推进“非升即走”人才管理模式,试点“学术特区”,对外籍和高层次人才按照业绩情况实行年薪制。贯彻国家关于教师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离岗创业有关精神,执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的暂行规定》。

四、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八)科学使用教师职称评审权

研究制定《南京农业大学职称评审条例》《南京农业大学职称评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并报教育部备案。学校科学核定学院及学科教师人数和结构,做好总体部署、制定职称评审条件、考核改革成效等宏观性工作,将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学部。同时,建立职称评审过程服务与监督制度,设立秘书组及监督组,以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九)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

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分类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学科研岗教师系列评审条件,细化实验技术等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和评审办法,修订教师岗位分级条件。加强同行专家评议力度,规范同行专家评议结果的使用,必要时引进国际同行专家评议机制。

五、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十)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

进一步完善我校收入分配体系,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和津补贴制度,研究制定《南京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将教职工完成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激发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积极性,制定“青年教师租房补贴”“安家费”等特殊政策。提高科研团队管理水平,改善科研团队薪酬模式,探索科研团队薪酬配套政策。

(十一)加强绩效工资管理

配合学校“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目标及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大幅度提高高层次人才薪酬整体水平,建立以年薪制、人才津贴为工资发放方式的高层次人才薪酬体系,制定《南京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薪酬分配方案》。进一步促进专职科研队伍规模和质量提升,研究制定《南京农业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引导教师潜心科研,构建和谐分配格局。

六、完善和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十二)改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构建集管理、核算、监管、服务为一体的财务综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南京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南京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管理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技术合同暂行管理办法》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形成覆盖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管理“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实行中期财务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项目预算平衡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一体化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规范经费支出。

(十三)扩大学校资产处置权限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领导”,细化和明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校院分级管理工作流程,强化资产直接使用人或管理人员和管理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强化三年滚动财务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加强学校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定期清理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预算绩效挂钩,建立预算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

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

(十四)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

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学校治理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培养教育和交流使用的政策精神。严格执行《南京农业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制定和完善院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强化院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制定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党支部工作细则、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方案等制度,激活党支部的组织优势、组织能力和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五)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遵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南京农业大学章程》为统领,依法依章行使自主权。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校内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科学性与系统性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制度管理体系,制定并出台《南京农业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留”“废”“改”“立”,营造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良好环境。

(十六)完善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

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及运作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提案督查制度,保证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推进《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南京农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讨论稿)》等制度,保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实行学校第三个红头文件序列(南京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文件),对学术委员会的重要评审结果、政策建议、人员聘任等,按照“秘书-秘书长-主任委员”流程执行,确保不受行政干预,有效保障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力。提高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发展和学术评价等事项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共享,突出校外、国际同行专家在学术影响评价中的作用,建立校内与校外(国际)同行评价、定量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科研评价体系。

(十七)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以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网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通过举行校领导接待日、联系校外媒体发布信息、职能部门定期联络等途径,推进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内容的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和重要会议列席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团委、教代会、学生会等机构和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继续探索构建“交互式”的信息公开新模式,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个平台发布重要信息、传递专家权威声音,及时与师生及社会公众互动,保证师生及社会公众获取我校信息的渠道畅通。

八、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十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落实管办评分离,推进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评价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制度落实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开展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学校各项规定落地生根,纪检监察部门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应责任。

(十九)营造良好改革环境

针对教育部等五部门相关意见要求,深入分析研判我校“放管服”工作的实施背景与现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整体推进落实。依托“互联网+”,积极搭建教师绩效考核、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务接待等平台,推动学校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全面深入介绍“放管服”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做好改革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